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保障我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使他们欢度春节,南溪区财政局划拨228.7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目前全部资金已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为了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将加强与区民政局合作,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突出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搞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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