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建资金管理部门,为确保“4.20”“7.20”重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主动作为,超前谋划,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继续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不断强化重建工作举措。
一是严明时效,加快重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天全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中调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对符合条件并完成审批程序的资金申请,立即予以资金拨付,严明资金拨付时效,认真落实“三严”要求,加快重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加强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为规范重建资金使用管理,我局计划在年中、年末再组织全县灾后重建项目单位分管领导、项目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开展重建资金管理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重建项目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在去年检查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着重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资金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建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对问题多的单位和基础薄弱的乡镇开展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是深入分析,主动发现问题和不足。根据收集的数据,主动开展分析,查找问题,积极为县委政府提供解决方案意见。同时,针对中央、省、市各监督检查组的检查意见,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衔接,认真及时抓好问题的落实整改,切实解决了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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