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奖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民办幼儿园发展、公民办幼儿园创星级和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末全市269所独立建制的幼儿园完成了星级评估工作,财政对创星成功的幼儿园一次性补助5—10万元。“十二五”时期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共完成项目33个,极大改善了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
二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700万元,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受助幼儿达到7000人。
三是支持建设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川北幼专财政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从自2012年的5500元提高到 9400元,极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障能力。支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将幼儿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剑阁县、苍溪县、青川县成功申报“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县。近年来,全市参培幼儿教师累计达6500多人次,其中,参与“国培计划”的幼儿教师达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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