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通江县多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健全公告公示制。坚持完善“县、乡、村、社”四级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县乡两级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村社两级必须在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群众大会上等公开公布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二是强化乡镇监督。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的优势,分类分项细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加强对挂联乡镇财政所业务指导,提升监管能力。同时,注重加快信息双向传递,及时反馈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加强扶贫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等工作机制,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成为维护自己利益、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逐步引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督,全面保障第三方的独立性。
四是实施绩效评价。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特点,出台了《通江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考评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实施绩效评价。特别是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评价 的乡镇(行政村)在相关资金分配上给予奖补。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行政村)进行批评,责成整改,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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