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绩效审计办法》颁布了,自8月1日起施行。从已经公布的《办法》看,它所说的绩效审计,是指依法对被审计单位配置、管理和使用的公共资源所达到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检查、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的审计行为。而它所说的公共资源,是指由政府直接管理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各类资源。毫无疑义,看牢公共钱袋子,揭露并杜绝损失、浪费,真是个好《办法》。
尤其是《办法》特别规定:区审计局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绩效审计结果。亦即是说,把公共资源的账本放在阳光下。我很赞赏这一举措。
众所周知,在经济匮乏的年代,政府掌握的公共资金有限,人们一般也不会十分关心公共资源的审计问题。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数目惊人,一些部门开支动辄上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又使民众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加强,政府财政的安排便不可避免地成为各方利益主体瞩目的焦点。应该承认,在公众与媒体的聚集之下,近年来,公共资源开支领域的一些怪象时有暴露,引发了公众的质疑与不满。《人民日报》就曾刊文抨击,有一年的年末,个别地方政府只花掉了总预算的七八成,一年一度的年底“突击花钱”由此就不可避免地“突发”。于是乎,不必要的修建工程纷纷上马,刚铺过的道路掘开重铺,刚修整过的花圃推倒重来。它表明,倘若对政府直接管理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各类资源,缺乏有效监控和审计,乱决策、乱花钱的现象就在所难免。这种混乱的现象,不利于在涉及国家财富的动用、支出等问题上,真正落实人民主权原则。就此而论,在审计公共资源的使用上,浦东新区走出这一步,要有难能可贵的勇气。
但这是顺民意之举。公共政策需要有民意基础,尤其是公共财政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因为人们置身于政府管理之下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的财产,而人民之所以愿意交纳税款,形成公共资金,是希望政府能“聚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福利。如果政府部门收取税款,形成公共资金后,却不让人民了解这些钱的具体支出情况,更不让人民对花费这些钱的计划发表意见,听任一些部门或官员随意使用公共资金,则人民的财产权就受到了侵害,其保护自己财产、获得更大福利的需求也无法得以满足。在今年“两会”前, 总理在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这样说,“''三公消费''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把公共资源的账本的放在阳光下,这是民主监督的必然要求。
我们为《浦东新区绩效审计办法》的颁布和施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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