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三无”老人每月领882元是幸福源泉
时间:2013-08-25 19:31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毛青青
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他们不仅是我们的亲人,更是共和国的子民。他们现在虽然“三无”,但在他们年轻力壮的时候,曾经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分子,他们无儿无女,是我们社会中真正的无私奉献者。他们辛苦了自己一生中的几十年,他们没有任何怨言,他们对社会的好处我们不能忘记。现在重庆渝中区政府给“三无”老人每人每月882元生活补助金,这是党和重负的功德和大爱,这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这是温暖老人心的贴心小棉袄,这是“三无”老人的幸福源泉。
据重庆晚报2013年8月25日报道,8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渝中区印发《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即日起对该区60周岁以上的“三无”、低收入、低保等老人,提高供养金、定救金、助养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门诊救助等,通过等额“服务券”形式实施。按照该通知,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每月 可领882元。882元包括:每月430元的供养金和每月92元的定救金;按60-7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助养补贴;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救助。值得一提的是,就助养补贴而言,80岁以上“三无”老人每人每年可领600元,9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可领1000元。这些具体政策的落实,让“三无”老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三无”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可以说,882元,是他们心中的无限感激;可以说,882元,是党和政府对他们一生为社会无私奉献的回馈与感恩;可以说,882元,是我们社会对他们过去无私奉献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责无旁贷;可以说,882元,是我们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社会他公德和大爱行动。
记得,《韩非子·有度》中曰:“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大意是,在上的人能够去掉偏私而遵循法度,就会使人民安乐、国家太平。说实话,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如此善待“三无”老人,是因为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百姓、地方政府和国家都有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保障,是因为我们党和国家确立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和国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和高度。为此,我们的党和政府在财政收入允许的情况下,绝不会忘记“三无”老人在过去几十年里的无私奉献精神,不会让他们的晚年无依无靠。一定让他们与所有广大群众一样,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生活上有党和政府的依靠,精神娱乐方面有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与温暖,他们所需要的就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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