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带薪休假为何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驾护航”?
时间:2015-05-28 12:52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毛青青
六卷:带薪休假为何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驾护航”?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人民网 2015年5月27日)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该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基本算作广大劳动人民的一项工作福利。按理说此《条例》本应该大受欢迎,如春风般一夜吹遍大千世界,可它被许多企业拒之门外,成了一张“纸上福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保驾护航”。
我们暂且不论,这一系列的制度是否能真为带薪休假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毋庸置疑,带薪休假落实难是根本原因。
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另外,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单位违规后受处罚力度小甚至可以“零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
可见,政府应尽快从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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