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办公室留“清官”字条为哪般?
时间:2015-07-08 13:57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毛青青
文/郭晓冉
两个小偷戴着头罩深夜潜入一财政所所长办公室,不料翻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却依然一无所获,最后空手而归,离开之际,手书“清官”二字放在办公桌上。近日,宿迁市湖滨新区警方通过路边草丛中一张已经被撕碎的名片,将这两个小偷一举抓获。(7月8日,扬子晚报)
而今,小偷反腐案频频发生。对于小偷反腐,我们也要依法处理。虽然他们对于牵出腐败分子有一定贡献,但是这是一种以恶制恶的手段。目的是程序正义与目标正义之统一,我们万万不可寄存于非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的。因此,对于小偷反腐,我们绝不可提倡,要依法打击。而在其中,不论他们是否得逞,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即便是不得手,也构成了偷盗未遂之罪。
一般小偷在作案前,都要摸排相关情况,以避免去冒无谓的风险。然而,即便这样,他们也不可能做到十拿九稳,也会有失手的时候。因为,他们获取的信息资源有限,不可能对于他们潜在“目标”的所有情况都了若指掌。而当小偷在偷盗一些官员,却发现这些官员并没有非法所得赃物时,被这些官员的清廉品质所震撼折服的事例以前也有过。但是,像这位小偷一样留了“清官”纸条的却是头一次听说。
从这位留“清官”字条小偷的所作所为来看,似乎显得有些自相矛盾。作为小偷,他们偷窃目的当然是觊觎官员财产而来,直接满足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但是,为何在偷盗行为中一无所获,不仅不会心生怨气,反而会对于这些清廉官员心生敬意?况且,他们在官员房中待的时间越长,就增加了自己被抓的风险,为何他们甘愿冒风险也要写下这张“清官”字条?
也许,在这些小偷的眼里,他们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凶徒,他们也没有丧失掉最基本的价值论理判断,这就是小偷人性尚存的中善的一面。正因如此,为官清廉的人格,在所有人眼中,甚至在一些外人看来是恶的小偷眼中,都是一种值得钦佩的品质。故而,这些小偷才冒着多些时间被抓的危险而在这位官员的办公室留下了“清官”二字,由此表达对于这位清廉干部的由衷钦佩。
其实,为官清廉是作为领导干部所应当具备的一项基本道德素养,为官清廉之人,必然为所有人所钦佩,包括那些恶人,甚至其敌手。而反观历史上、现在的一些贪腐腐败之徒之人,必然为绝大多数人所唾弃、所痛恨。因此,广大官员自身做到清正廉洁,即便是被小偷盯上又有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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