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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啃老” 操作遇难题,何因?
时间:2015-12-11 17:0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日前,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这并非孤例,在吉林立法对“啃老”说不之前,已有江苏、山东、昆明等多个地方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了老年人有权拒绝年轻人“啃老”的相关规定。(新华网 12月11日)
 
  当今社会,“啃老”现象一直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基于老龄化社会现状,期望老人过上更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以及社会中存在的拒绝赡养老人、“啃老”“虐老”等弊病,从而从立法方面设置了相关法律条文。
 
  清官难断家务事”, “啃老”虽属家庭内部问题,一直以来是民不告、法不究,但老年人有了这项权利,会对“啃老族”产生更强的震慑力。现在大多数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差、吃不了苦,就业、住房等社会压力过大,导致不得不选择“啃老”。有的老年人爱子心切,觉得自己努力挣来的钱早晚都是留给自己子女的是自愿为子女提供经济支持。这种现象说小了只是纵容自己的子女,说大了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这当然是不受欢迎的,可是上升到法律层面,这项规定是否让老年人,成了“违法”年轻人的“从犯”?这是否违反了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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