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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生产销售仿真冥币行为说不
时间:2016-04-05 22:2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向生产销售仿真冥币行为说不
 
  昨日是清明节,祭祀用品除了香烛、寿服、纸做的花园洋房外,最热销的是冥币。面值50元、100元的比比皆是,面值几十万乃至上亿元的也不在少数,不过,这些冥币竟然“神似”人民币。(摘自:人民网)
 
  网上曾热传一段子:“清明节,一哥们扫墓,感叹现在的纸钱做得跟真的一样,烧的时候还真有点莫名的心疼。随后妻子来电话提醒其扫墓怎么没带上桌上的纸钱,称今天我刚刚取的六万块钱不见了。害得那哥们在在坟头哭晕了好几回。”
 
  段子归段子、笑料归笑料,这都是仿真冥币惹的祸。走访一些丧葬用品店,会发现所售的祭品大多如出一辙,在显眼的地方摆着花花绿绿的冥币,这些冥币都是高仿品“钞票”,其颜色、图案、尺寸大小都和人民币近乎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冥币上,印有“天堂银行”、“中国冥民银行”、“天地通用银行”等字样。
 
  大多数店老板认为,目前市面上售价8元一捆的仿真冥币,批发价为3元一捆,卖得比较火,商家卖这些冥币很有赚头;加上扫墓者为寄托对逝者的哀思,往往会选择这种新式的纸钱。导致仿真冥币生产销售出现“两旺”状况,行情向好。
 
  笔者觉得,对于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商家是挣到钱了,扫墓人寄托了哀思了,但容易混淆真 ,是对人民币的玷污,我们应该及时向生产、销售仿真冥币行为说不,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笔者认为,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除涉嫌违法,还涉嫌传播封建迷信。作为主管部门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进行打击,为清明节的祭拜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别让传统的祭拜变了味。(覃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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