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阻挡救护车的私家车”具有警示意义
时间:2019-01-07 23:49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处罚阻挡救护车的私家车”具有警示意义
据北京交警通报,近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在北京东三环北路,一辆黑色小客车不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1月6日,小客车驾驶员刘某某前往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经查,驾驶员刘某某存在未按照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两种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对其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200元罚款处罚,各记3分。(1月7日 人民网)
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已经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长期以来,有些人没有将不避让救护车真正当回事。希望通过这一处罚,让大家认识到避让救护车的重要性。实际上,需要出动救护车救助的患者,多数情况下是遭遇突发状况的危重病人,早一秒被送到医院,就多一分生的希望,而晚一秒被送到医院,就少一分生的希望。所以任何不主动避让救护车的行为,某种程度上,都是对他人生命的一种漠视与伤害,在道德上首先就站不住脚。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人性的良善,虽然无形,但任何人都不能缺少。对不主动避让救护车的群体,我们必须加大他们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教育,要把着力点放在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上,更要积极培树起他们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尊重生命是社会共识。在紧急关头,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给救护车让道,应该变为全社会不可撼动的共识。
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这既是我们整个社会运作的基本规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最基本道德要求,我们必须履好职、尽好责,全力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以维护更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只有人人敬畏生命,礼让救护车,才能尽可能降低因被贻误 抢救时间而造成的不可挽回生命代价的可能性。倘若您也路遇救护车,就从我做起,礼让救护车。多一份礼让,多一份真情;多一份敬畏,多一个家庭的微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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