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女”终究难逃拘留 法制要与道德同行
时间:2019-02-01 16:13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近日,有网友爆料,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吃泡椒凤爪的女子近日又在北京地铁13号线上吃沙琪玛,将食物残渣掉落一地。北京公交警方刚刚通报,1月29日,该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北京日报》,1月30日)
有网友指出,这名女子与在上海地铁中“凤爪女”高度相似。“凤爪女”因为恶习而小有名气,从2013年起就被曝光曾在地铁车厢吃凤爪、麻辣烫、乱扔垃圾,直到2016年,不仅吃凤爪,而且飙脏话,又到如今的“转战”北京地铁。有人分析,“凤爪女”之所有屡屡作怪,是为了炒作自己出名。因为是拉小提琴的,2016年那次炒作后,某公司年会邀请她做表演嘉宾,出场费不降反升。
而针对于“凤爪女”种种恶习,地铁工作人员却无计可施。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并乱扔垃圾的行为,属于个人素质范畴,并不能用强制手段进行约束,“地铁工作人员没有处罚权”,并且,“因为不少乘客有低血糖,这给地铁内禁止饮食带来了一定难度”。
但这次“凤爪女”却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可谓大快人心。对于“凤爪女”的拘留,确实不是因为行为本身,而是因为造成了恶劣影响,像谣言,如果只是一条谣言本身不是大的责任,但是被转发500,性质就变了。想当网红的“凤爪女”这回估计要在看守所里啃馒头过大年了。
近些年,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接二连三的发生,而且还有“叛逆”的影子,社会越批评,某些人就越那么做。笔者认为,这可能关键在于在我国,破坏规则的成本太低太低,而从中获得的利润确是很高的——出名,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不形成严格合理的执法制度,那么类似的事情就难以断绝。
约束这些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小恶”,要靠法律的制约。对于“凤爪女现象”,不妨施行信用惩戒,即将其列入黑名单,让其在出行、经商、工作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对于屡教不改的“钉子户”,给予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或罚款等措施也是有必要的。
社会正气,是靠道德规范和法律标尺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要对“凤爪女”说不,并坚定执着。(任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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