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婴儿系自导自演:别让爱心无处安放
时间:2019-05-21 14:1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5月16日,河南周口一女子自称晕倒后,4个月大的男婴被盗,引发广泛关注。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多位明星转发微博帮忙寻子,众多网友纷纷加入。然而,这起牵动人心的案件,在孩子被找到后,猝不及防地反转了。据报道,男婴丢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闹剧,整个事件由女方策划并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被拘留。(澎湃新闻5.20)
自导自演丢失婴儿事件,浪费了社会资源,也消费了民众的爱心。为一己私利欺骗大众的事件并不止这一起。无独有偶,2018年也有一位母亲在微博上自导自演了一出“丢失孩子”的闹剧。闹剧为何时有发生?一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对于浪费社会资源没有深刻的认识。对于当事人来说,报警等行为是为了一己私利,让自己的“作品”更加真实,她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将给社会造成危害,以致触犯法律;二是一些网民将网络当做了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法外之地。诚然,公民的言论自由得以在网络上更加凸显:不必暴露真实身份,可以隐藏真实情绪和意图,发言更具有影响力。然而,网络言论的这些优点稍有不甚就会转化为缺点。以自导自演丢失婴儿事件为例,女方初衷可能只是想扩大影响,增加事件的真实性,没想到却上了热搜,引发全民帮忙寻子,极大的浪费了热心民众的感情,让民众的爱心无处安放。
如果“贼喊捉贼”现象时有发生,在真的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民众将不愿再果断的伸出援助之手。然而,识别寻求帮助者是真的处于困境还是自导自演的骗局并不容易。如果对报案者进行严格审查再出警,很容易错过 营救时间,而网络平台由于信息量巨大,对于信息更是难以立刻识别真假。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对“贼喊捉贼”的肇事者加大惩罚力度,让为一己私利浪费社会资源的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唯有这样,才能让居心叵测之人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才能让民众的爱心不被随意消费。王丽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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