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教育“戒尺”为孩子打造美好明天
时间:2019-11-26 18:02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用好教育“戒尺”,为孩子打造美好明天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11月22日至12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中国网)
明确教育惩戒规则,让教师敢管、善管。当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明确教育惩戒规则,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错误。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界的有效运行需要规矩的支撑,自古以来惩戒就是教育的手段之一。有的学校老师表示“不要提到罚站就觉得很可怕,其实有时它只是用来让孩子平复心情、清醒一下的做法”。现如今的孩子都较早的拥有独立思想,通过适当的惩戒措施教会孩子是非观,在未来前进的路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但目前的规则中确实有一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脱离实际。例如第七条较重惩戒中第5项提及“要求家长陪读”、第八条严重惩戒第3项提及“安排专门的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等,在有些基层学校感到实施中可能遇到困难。或者家长是否对惩戒认同?是否愿意配合或是否有能力配合?如果不愿配合或没有能力配合怎么办?专业人员由谁担任、具备何种资质、需要接受哪些培训等,这些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惩戒规则》时,依据情况建立由多方参与的校级校规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明确救济途径、惩戒解除等,在学校实施《惩戒规则》时,也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今年6月 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惩戒权第一次被明确写入中央文件。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即使如此,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也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并根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等惩戒行为。根据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用好教育的这把“戒尺”,更好的促进学生成长。郑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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