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图书馆羊毛,谁该反思?
时间:2019-11-28 10:41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薅图书馆羊毛,谁该反思?
据新民晚报报道,有网友截屏显示,网名为@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用户,在11月23日发微博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久久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刚解放时出版的,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那时候是按图书背面标价三倍赔偿,三倍仍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赔偿。
针对此事,“博主”本人认为自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是按照“合理的赔偿价格”将书“据为己有”。而不少网友觉得“博主”是钻了制度的空子还得意洋洋,因为赔偿的前提是书籍损坏或者丢失,而他是“故意”占为己有,他不符合图书馆赔偿制度所要求的前提,认为这是一种存在欺诈的不正当获利手段。的确,图书馆作为一种开放性资源,主要是为大家提供租借书服务,以赔偿理由将书“买回”确实有牟取私利、恶意侵占公共资源的嫌疑。
为何这样的事情会发生?薅图书馆羊毛还振振有词,将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到底谁该反思?第一,“博主”本人应该反思。“契约精神”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博主”以“丢失损坏”之名通过“合理赔偿”得到书籍,已经明显违背“诚信”精神,这种“欺骗”行为已经暴露出他的道德素质是多么薄弱。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无视规则的约束,把违背诚信、违背道德的事情说成“合理”。这种只看利益,不看道德的失信行为当深刻反思。第二,图书馆管理制度应当反思,尽管图书馆“借”书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也暴露出正是图书馆的管理存在漏洞,才让“有心人”有机可趁,并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于这种违背诚信的“借”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所以如何完善相关制度,进行规则约束,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值得深思。
薅图书馆羊毛,是一种小便宜的心理,是一种牺牲公共利益的自私行为,他试图挑战规则、破坏规则、打败规则,这种做法值得全社会深思和警惕。崔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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