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破除就业“35岁歧视” 为 人才提供一片天空
时间:2022-03-14 10:50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呼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在我看来,洪明基委员的建议很好,“35岁”不应成为就业的桎梏,更不是衡量人才的标准。
  在很多企业中,不论是明面上还是暗地里,都存在着年龄歧视,而“35岁”是一个重要节点。我们不禁要问:35岁怎么了?是精力不足了,还是能力不行了?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35岁正是“而立”与“不惑”之年的过渡期,正是大有作为之时。正如洪基明所指出的,35岁的青年人,经过十几年工作的摸爬滚打,有了经验和阅历,能力也经过历练和积累,正好是工作、奋斗、打拼事业最好的年龄。
 
  35岁的桎梏一直存在,传达给大家的是一种年龄上的焦虑,“我都35岁了,找工作是不是更困难了?”“35岁如果辞职是不是面临的就是 性失业”除此以外,还有可能带来用人单位之间的内卷。卷到最后,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
 
  通过立法的手段来遏制35岁就业歧视,是一种刚性的政策。可是,能约束得住吗?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上打破了35岁的年龄限制,而背地里使绊子的事情可能仍会发生。
 
  破除就业“35岁歧视”,要立法惩治也要积极引导。诚然,对于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仍应加强监管,努力消除年龄歧视。但做好示范,引领社会风气转变,恐怕也是一个重要方向。政府应率先站出来,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给其他用人单位树立榜样,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35岁以上也可大有所为”。
 
  年龄不该成为衡量人才的标准,真正的有能力才是硬道理。立法惩治35岁就业歧视,需要政府和其他用人单位形成合力。破除35岁就业门槛,给有能力者提供一片用武之地。(尹娟)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