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8月11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实施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这项制度既是我市强化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改进监管方式的创新之举。随机抽查,就是通过随机摇号,“双随机”地选取被查企业和监管人员,其好处在于,既保证严格监管,又避免执法扰民,并有利于执法规范公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随机抽查包括“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用结果”四项措施。“列清单”就是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让群众知道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查的结果是什么;“双随机”就是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减少执法的主观性、随意性,又使企业不敢心存侥幸、冒险违规,增强守法的自觉性;“适度查”就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又对重点对象加大抽查力度;“用结果”就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环保局制定了《宣城市环境保护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由市环保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管对象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的检查组由1名专家库人员、2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1名环境监测人员组成。为做好这项工作,市环保局还建立了宣城市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系统,通过该软件进行具体操作。目前系统已录入重点污染源179家、特殊监管企业72家、一般排污企业342家。市环保局将每月对3%的重点排污单位、5%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本报记者段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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