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北京市教委披露,经过近一年的申报、审核、答辩等程序,北京市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单出炉,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等18位中小学教师成为首批拥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听来令人欣喜。
根据北京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从去年12月起,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率先在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3区试点,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这次改革,打破了实施20多年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系列。同时,将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等级 均设置到正高级。改革后,试点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级别的评价标准包括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影响力、学历经历等5方面。据悉,今年3个试点区完成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后,北京市将按照人力社保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全市推行职称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制度
北京市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把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系列,无疑是必要的。这是因为,无论是中学教师还是小学教师,其职称级别的评价标准是一致的,内容同样包括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影响力、学历经历等几个方面,没必要中学和小学分别设置。
改革试点中,将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等级 均设置到正高级,则属于实至名归。原因在于,小学教育和中等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大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完整教育链,哪个阶段的教育都不可或缺,而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无论中小学教师,还是大学教师,同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教师职称系列中大学教师设正高级,原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 只能设到高级,对中小学教师显然是不公平的。增设正高级,可谓正本清源,有利于调动中小学教师积极性,对他们献身教育事业会起到激励作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划了改革的宏伟蓝图,吹响了改革的集结号。这需要各行各业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弃旧图新,锐意改革,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教育界也不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具有示范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令教师更有动力。在生活中,师生关系是好多家长的一大难题,对此,必要时可求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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