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在2月19日晚向警方报案时称,李某某等5名被告“都射精了,他们5个人都没有戴安全套”。但在2月26日,杨某某又对警方称,能确定李某某和一位高、瘦男子是在她体内射精的,“之后的三个人具体是否在我体内射精我就没感觉了,因为当时我感觉不是很明显了。”
此外其对于关键细节的反复还有,杨某某首次报案时被警方询问其被强奸时是否反抗,杨某某彼时答复,“我反抗了,但是他们打我,还威胁我,我害怕就不敢反抗了。”但在2月26日面对警方同样的询问时,杨某某又称,“在他们强奸我的过程中我一直就躺在床上,没有任何反应。”
杨某某对警方陈述的发生性关系的顺序,依次为李某某、王某、大魏、张某某与小魏,而5位被告在分别单独接受讯问时,都承认自己与杨某某发生过性关系,他们描述的先后顺序与杨某某对警方提及的顺序能相互印证。
但对于在湖北大厦房间内发生的殴打情节,5名被告的供述中显得矛盾和混乱。
对是否殴打受害人杨某某,即便在李某某的几次供述中,也是互相矛盾。在2月21日凌晨4点半首次接受警方讯问时,李某某称,在事发房间内,“是她(杨某某)自己脱的衣服,我们没有强迫她”,没有人打过或威胁过她,“是自愿的,她没有反抗”。
而在2月22日凌晨两点半,李某某对警方所做的第二次供述中又否定了自己在首次供述中的说法,“我们说让她别装清纯,我们让她脱衣服,她躲到了床和墙的夹缝当中,后我们几个人除了魏某某(即小魏)全都开始抽她嘴巴,同时王某还踹了那个女的头几次,后那个女的就说别打了我听你们的,后她就坐在了床上,我们几个就把她的衣服全都脱光了”。
在2月25日的讯问中,李某某重申了3天前的“我们几个人除了魏某某(即小魏)全部又开始抽她嘴巴”的表述。而在3月7日晚9点至3月8日凌晨2点左右的警方讯问中,李某某又改称,“我没有打,其他人也没有打”,警方当场反问他为会这次说法与以前不同时,李某某答复,“我困了,当时预审说什么我就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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