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扶贫项目实施以来,各项目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工作,注重组织协调,推行民办公助,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主要呈现六个特点:
一是组织有力,项目推进成效明显。各项目县(区)成立了相关项目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根据支持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财政、农业、水务、畜牧、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推进成效突出。
二是思路清晰,项目支持重点明确。项目县(区)按照要求,统筹协调安排项目有关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支持环节、资金管理、项目方案编制等内容,抓住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力地支持了柑桔、无花果、泥鳅、树莓等生产发展。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县(区)通过制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程序和报账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对财务档案资料等严把审核关,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四是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投入。项目县(区)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平台,按照“规划引领、资源整合、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集中投入到扶贫项目区域,有效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综合示范效益。
五是创新机制,节约财政资金。项目县(区)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审减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财政资金,并将节约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相同类别项目的实施,超额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抓好管护,发挥项目长期效益。项目县(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扶贫项目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明晰产权、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使管护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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