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内江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入推进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推进预算资金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不低于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201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规模。对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按财政局核定支出规模扣减非财政拨款收入后的差额编制。
二是规范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个数,逐步实现项级科目下一般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不得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和运转经费的支出。市级专项资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上级提前预告转移支付全部编入年初预算。严格控制部门间或辖区内上下级部门间转拨项目资金,对确需划转的按预算管理程序办理。
三是强化综合预算编制。加大上年结余编报力度,部门(单位)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上年决算编报结余数全额纳入下年部门预算管理。加大收入预算编制力度,将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加大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力度,市级部门根据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的测算并编制运转类项目预算。
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支出标准测算编制预算,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计划,按照接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标准编制支出预算。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管理。扩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试点,健全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五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详细填报资金来源、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绩效目标等。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准备工作,确保部门预算批复后立即启动实施采购。
六是深化绩效预算管理。开展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所有专项类项目必须设置绩效目标。探索开展绩效目标预算评审,逐步建立绩效目标逐级审核、统一批复、全程监控的机制。继续强化第三方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并实行“点对点”通报。强化结果运用,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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