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教育发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内涵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质量为根本,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享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高县全面落实和推进教育助学惠民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三儿”资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简称“三儿”)减免保教费,减免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015年共减免保教费138.4万元,惠及“三儿”1384人。
二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我县实现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即: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2015年全县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后,共向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公用经费3133万元、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费747.09万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727万元,惠及学生6756人。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5年起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投入膳食补助资金3446万元,运行经费541万元、食堂设备设施购置210万元。2014年起逐步改原来的牛奶+X模式为食堂供餐模式,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四是高中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和贫困高中生免学费补助。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15年共投入资金251.25万元,资助贫困高中生1675人。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学费。2015年免除1829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杂费后,共向学校提供公用经费153.4万元。
五是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即中职国家助学金。2015年投入45.45万元,共资助学生303人。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四川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2015年免除2027名中职在校学生学杂费后,共向学校提供公用经费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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