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县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他们安全、温暖过冬。近日,隆昌县财政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0.8万元。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发挥应有效用,县财政明确要求,积极强化资金监管举措。
一是严格资金用途。要求各镇(街道)财政、社事办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各镇(街道)财政所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按照惠民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全程公开相关信息,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四步走”。
三是规范申请程序。要确保补助发放的公开公平,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四是保障重点对象。做到保障全面、重点明确,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对受灾相对严重,自救能力差的保障对象要适当倾斜,重点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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