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自2012年起,遂宁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已初步建立制度体系,逐步规范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得到上级部门肯定,社会反响良好。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选准突破重点。通过建立“1+5”制度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等基本要求;财政部门牵头出台了细化管理和监督的5个配套文件。2013年,选择人口出生缺陷干预、社会化养老服务等相对成熟的17个项目开展试点。2014年,配合全市创卫工作,选择市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进行重点突破。2015年,购买项目扩大至基本公共服务、技术服务等5大类60项,预算经费3.13亿元。
二是加大改革力度,培育社会组织。新增事业性支出原则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不增设机构及编制;对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转移部分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逐步调减编制消化人员;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变财政供养方式,推动其向企业或社会组织转变。2013年以来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5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开办扶持、能力建设,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步伐,并放宽社会组织的准入限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三是实行倒逼机制,保障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全面清理中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将符合政策、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整合打捆后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改变财政传统资金支付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的项目,仅向部门下达该项目预算控制数,待部门通过规范程序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后,财政部门依据部门申请及合同约定,通过财政直接拨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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