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乐山市建立了对采购文件的五级审核制度,具体做法是:
第一级为相互审:指定一人对另一人编制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包括:与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实体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明显的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用语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相关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等。
第二级为科长审:相关业务科长共同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查采购文件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以及关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规定等。
第三级为领导审:由分管领导对采购文件进行全面把关。
第四级为会议审:对市级重大项目的采购文件提交至主任办公会审核,重点审查重要条款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争议事项是否合理合法,并形成建议、请示送采购人或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第五级为专家审:对部分疑难项目或专业性强的项目,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审核采购文件,提出审核结论和建议,并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通过建立采购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各级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心得到进一步增强,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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