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脸皮厚的插队者应当予以惩罚
时间:2019-10-23 18:1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对于脸皮厚的插队者应当予以惩罚
据儒家经济文化网2019年10月23日报道,10月19日,吉林长春。一名女子在长春西站售票窗口想要插队买票时,遭到售票员呵斥。售票员多次要求女子排队,不要骂脏话,“要点脸”。但女子变本加厉叫嚣“我就不要脸了咋地”。视频曝光后,售票员怒斥插队者的行为获得了网友的一致点赞。
虽然事情并不是多大,但是这个女乘客的态度极其恶劣,不文明的性质比较恶劣。面对这样的不文明行为,长春高铁车站是不是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惩罚措施?也就是说,根据电子监控和视频为证,应当由长春高铁车站公安民警向该女子宣布禁止她乘坐高铁的惩罚措施。而且,应当将禁止乘坐高铁的期限在全国规定为五至十年。只有这样,那些不文明行为者就不敢大言不惭地说:“我就不要脸了!咋地?”他们就会赶快说:“对不起,我错了!”
记得,美国哲学家和教育家约翰·杜威先生曾经说过:“所谓恶人,无论有过多么善良的过去,也已滑向堕落的道路而消逝其善良性;所谓善人,即使有过道德上不堪提及的过去,但他还是向着善良前进的人。”尤其是那些在公共场合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他们的恶习是无法原谅的。他们之所以变成恶人,是因为眼前的那些微不足道的个人利益。为实现自己的利益,竟然抛弃了做人做事需要遵守的社会公德,竟然选择了不讲文明礼貌和不遵纪守法。而且,是在公然侵犯他人的利益。面对这种道德滑坡,我们不但不能忍让,而且应当依法依规实施零容忍。
众所周知,我们的国家正在实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而且,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因此,对于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必须用法律予以必要的惩罚。只有让那些不文明者受到惩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才能得到依法保护。也就是说,人人要成为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无私奉献者,但绝不允许任何人成为精神文明的破坏者。正如古人所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每个公民从每件小事做起,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能造福于我们每个人。那么,对于破坏精神文明的人就必须予以惩罚。而且,对于知错不改的不文明者应当将其列入不讲诚信黑名单,并在全国共享信息平台上公开发布,让不讲文明者真正受到依法惩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才能在依法保护下,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花常开不败,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种子不断发芽生根和开花结果。如果没有惩罚性措施,某些不文明者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他们就会成为“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恶人。
而且,法治社会必须建立健全诚信机制;而且,正如鲁迅先生生前所说:“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也就是说,诚实守信不仅是一个人走向社会的综合素质之一,而且是一个人有没有人格尊严的一面镜子。对于不自觉履行诚实守信的人,我们必须用法律严加规范,不能让不文明行为任意泛滥。(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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