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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收藏的法律陷阱
时间:2012-12-18 12:15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硅化木,是真正的木化石。是几百万年或更早以前的树木被迅速埋葬地下后,被地下水中的二氧化硅替换而成的树木化石。   海百合,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动物之一,这些珍贵的海百合化石在地下沉睡了两、三亿年,如今依然栩栩如生。   辽西满洲龟,是1995年在中国辽宁省北票地区发现的一种满洲龟化石。大约生活在1亿5000万年至1亿4500万年的晚侏罗纪至早白垩纪时期。

  吉林 王耕

  2012年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页中,有网友跟帖说:风能是国家的,古生物化石也是国家的。言语中不乏揶揄讽刺之情。

  在前段时间新闻中,黑龙江出台了《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也规定:风能、太阳能归国家所有。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风能是国家的,太阳能也是国家的,难道我们吹风、晒太阳,也要向国家缴费么?晒太阳出现皮肤癌,也要向国家索赔么?搞不懂啊,真的搞不懂。难道台风、地震、海啸、虫灾,也是国家的吗?难道发生自然灾害,是国家监管不力呢?还是国家公务员,消极不作为导致的呢?关于气候资源的争论,还在网络继续,这次国土资源部又推出:古生物化石也是国家的。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是2010年9月,由国务院总理 签发,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一个法律层级不高的行政命令。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讲,这一立法属于人大委托、由国家部委制定的行政法令。《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由于专业性极强,除了少数专业人士关注之外,普通的群众很少有人关心。在立法的过程当中,被全权委托给有关部门起草,也正是由于专业性强,国务院和人大审议的时候,很少有人能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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