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五保“应出既出”。采取专项督查和乡镇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对享受低保、五保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共计取消死亡及不符合条件的低保143人、五保21人。
二是违规资金“应退尽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在试点工作中追回“亲情保”“骗保”等违规低保、五保金共24424元。
三是违规案件“应查必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重灾区域“应洗必洗”。对专项整治反映出“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较为集中的村(社区),设计到的困难群众,严重按照“申请—核查—民主评议—审批—公示”的程序,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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