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家真正能把握的是某一种存在的气息和氛围,而不是实打实的地理。我不管写什么东西,都必须和那块土地结合和融合。比如《四书》,那些成千上万的教授或知识分子们,他们的命运必须变化、发生在黄河的边儿上,这不是简单的一个地理位置,而是一个你能够让某一种气息和某一块土地发生密不可分的血脉联系的写作之根。
南方周末:为什么一定要把别的地方比如“深圳”挪到你的家乡河南来写才行?
阎连科:不管什么样的故事,也不管有多么神奇,你一定要移植到家乡的土地上才能写起来得心应手。多么荒诞,多么不合逻辑,多么不合情感、情理的故事,当你放置在你所熟悉的那块属于你的土地上,让它和那块土地发生各种各样内在联系的时候,故事的一切也就逻辑了,合理了,完成了。
南方周末:为什么要用小说直面这三十年?
阎连科:我以为,今天的中国作家,一定要对三十年来如此复杂的现实、极速的变化,荒诞、丰富的所有,有一个明确的回答,至少也要有所感应。面对中国的现实,你可以暂时沉默和不回应,但是你不能一生都不回答。我们都知道,写历史题材“风险”相对小一点,面对现实把握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就会大一点,因为你对现实的认知不知道是否准确和精深,是否能够得到更多人和更长时间的共鸣,是否在艺术上更有创造性,这些东西都是非常考验作家的。
小说可以写得小,但为什么不可以写得大?提倡以一滴水而观大海,那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去写大海?要用一滴水去描述大海,和直接写大海,这是两个概念。我们写中国的三十年和三十年中的人,始终是要用一个人物、角度、村庄或小城、小镇去映照和描述,那为什么不可以最直接去写一个大海的中国呢?以小映大,这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审美,但为什么不可以直接面对这三十年甚至说直接去面对这三十年所有的人?三十年,我们这个民族在干什么?人心发生了什么变化?凡此种种,我很早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想写一部“大小说”。希望通过这三十年完成一种“大”小说,当然这个“大”,是要用引号的,大小说不是说的部头、字数、全景式和日常说的宏大叙事,而是说意蕴之大,是说一个作家有没有能力从文化上审视、“审判”我们的民族和国家。
当然这种审判可能有人不能接受,你有什么权力来审判这个?但我想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即便是一个农民、不识字的人都有权利去审视、审判这个民族和国家——我们指的是文学、文化意义上的审视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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