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原本作为老板给予员工一年工作奖励的年终奖,如今有点变了“味道”。但作出如此决定的公司也着实有它的苦衷。先前通过各个环节招聘的人才经过一定的培训与实践之后好不容易能为公司所用,但一些员工领完年终奖就离职的行为让公司犯难,尤其到了春节后的三四月份公司离职率攀升,但一时半会又很难找到合适岗位的人才。
为了减少年底员工跳槽高峰给公司带来的影响,用年终奖分期发放的方式来绑住员工的腿脚成了很多公司公开的潜规则。这些公司或岗位一般有着较高的人员流动性,而分期发放的具体方式一般为年前发放一定比例的年终奖,第二年的中段再发放剩余比例的部分,也有公司分三次甚至更为多次发放,有些员工直到第二年年底才能领完上一年的年终奖也是现实的案例。
那么以分期发放年终奖的方式变相留住员工,究竟效果如何?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胡彭令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从表面来看虽然公司暂时留住了想留的人,但执行不当,如拖得时间太长、分期的次数太多反而会导致员工产生消极怠工的情绪,影响企业的效率而得不偿失。”
“另外一方面,这也会让企业的管理文化、理念受到冲击,有失管理的专业性。”胡彭令补充道,“公司能否留得住人才还要看它是否关怀到员工的真实需求,是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上升空间,企业的文化、理念能否得到认同。”
尽管发放年终奖是公司的自主行为,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就发放年终奖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公司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胡彭令提醒:“如果公司当初在劳动合同中就年终奖作出具体的 ,任何违背这一 的行为,员工都可以对公司提出申述。”
年终奖并非“拦路虎”
年关将至,职场暗潮涌动。对于多数意欲跳槽的人,都想着既能拿到丰厚的年终奖,又能不耽误新的发展机遇实现职场上的华丽转身。
然而如此两全其美的事情并非都能如愿。在亲朋好友看来,Sophia在去年临近年底的11月毅然跳槽实在有些可惜,这意味着她放弃了一年辛勤工作的奖励——年终奖,况且按往年来看,这还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Sophia自有她的考虑。如果熬到春节前领完年终奖再离职,新东家迫切需要上岗的职位恐怕会另觅他人,将新工作的发展空间、眼界和薪水与眼前几万元的奖金一比较,Sophia觉得自己跳槽的成本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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