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由于形而上学、知识论和心灵哲学三个重要哲学分支在我国学科分类中无官方位置,因此相关西方教科书的引介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我个人在这里推荐几本已有汉译的教科书:形而上学方面,我推荐梵•因瓦根的《形而上学》(第二版,宫睿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路克斯的《当代形而上学导论》 (朱新民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知识论方面,我推荐波洛克的《当代知识论》(陈真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在心灵哲学方面,可以参读拙译《心灵导论》(塞尔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从教学角度看,我建议教师在使用这些译本时能够用英文原版作出对照,并指导学生进行双语交叉阅读。
二,为何要提倡论证训练?
我主张把哲学教育改革的重点从“经典阅读”转到“论证训练”上。在全面辩护这个主张之前,我自然得先对“论证”的含义进行澄清。
从技术角度看,论证就是一个由陈述句所构成的命题序列,其中一些叫“前提”,即我们预先假定为真的那些命题。最后得出的那个叫“结论”,即论证序列所要达成的目标。换言之,构造一个论证,就等于从一些我们已经确定为真的命题化信息出发,一步步得出我们在论证展开前还不确知的命题化信息。至于展开一个论证的方式,则大约有三种:
第一种,是演绎方法,即:结论是前提的逻辑后承,从前提到结论的每一个步骤都由形式逻辑严格地保证。因此,诸前提的真,在逻辑上就蕴含了结论的真。
第二种,是归纳方法,即:前提的数量越多,结论成真的概然性也就越高。从前提到结论的推演,由统计学法则所指导。因此,诸前提的真,只是担保了结论具有一定的成真概率。
第三种,是类比方法,即:我们已经知道从特称命题A中可以推出特称命题B,而由于A和B之间的关系可类比于C和D的关系(后二者也都是特称命题),我们也就可以从中得知:C也可推出D。在类比论证中,结论的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论证构造者所寻找到的那个类比关系本身是否能够抓住事情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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